长顺县天灯坡片区拆迁安置与景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长顺县天灯坡片区拆迁安置与景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澄清说明各投标人:“长顺县天灯坡片区拆迁安置与景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人”“14.5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要求)”现对起补充说明为“14.5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界定:建设规模类似或投资规模类似或结构形式类似”。注: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以本澄清说明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