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柳川集镇扩容工程(场平工程)监理招标澄清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一、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2017 年12月4日至2017 年2月4日 |
现更正为:原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财务要求(如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项 无效标条款规定 | ||
…… | 注:以上证件以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为准(含该平台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数据)或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视为不通过资格评审标准。 |
现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财务要求(如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项 无效标条款规定 |
三、开标时间确定为:2018年1月9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9日下午12时30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澄清内容上传至黔东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查看。
特此通知。
招标人: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剑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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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52262920171027003YJL001]剑河县柳川集镇扩容工程(场平工程)监理招标.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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