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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242黎平中潮至从江贯洞公路改扩建工程(皮林至洛香路段)勘察”澄清的函

2017-12-14 查看 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关于“G242黎平中潮至从江贯洞公路改扩建工程(皮林至洛香路段)勘察”

澄清的函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因工作疏忽导致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填写错误,现对此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的第16款:

16.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投标人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本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5日12时30分前将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标前2小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投标人可自行从州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凭从州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打印出的保证金到账清单为保证金到账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保证金清单的投标人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按误入款处理。

……………………

现更正为以下内容:

16.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投标人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本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人应在:2018年1月5日12时30分前将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标前2小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投标人可自行从州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凭从州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打印出的保证金到账清单为保证金到账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保证金清单的投标人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按误入款处理。

…………………..

此次说明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做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主管部门:从江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文件预览:

[TD52264120171207015NKC001]G242黎平中潮至从江贯洞公路改扩建工程(皮林至洛香路段)勘察.QDNCF

答疑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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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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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2勘察场地预约表.jpg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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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52264120171207015NKC001]G242黎平中潮至从江贯洞公路改扩建工程(皮林至洛香路段)勘察.QDN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