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美丽麻怀●生态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关于罗甸县“美丽麻怀●生态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补充通知各投标人:罗甸县“美丽麻怀●生态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的项目]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变更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的项目]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原招标文件中对应的资质要求均已变更后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