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野角中学2016年薄弱学校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P11页,投标人需知前附表10.10.2有澄清修改,现将澄清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原文内容如下:
10.10.2 | 公司证件(或证照)、拟派人员证件(或证照)、养老保险、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等,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的扫描。 |
现修改为:
10.10.2 | 公司证件(或证照)、拟派人员证件(或证照)、养老保险、2016年度财务报表、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等,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的扫描。 |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毕节市七星关区野角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