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塔山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疏散楼梯加固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鉴于招标文件第6页“其他要求(2)主要管理人员”与第38页“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不一致,现予以澄清以第6页“其他要求(2)主要管理人员”为准,第38页“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应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齐全且真实有效得3分,缺一人或以上得0分”。 特此澄清! 贵州航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