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喜妹村土地灌溉工程的补遗澄清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第二款:财务要求。
原招标文件为: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现修改为: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原招标文件为:审查委员会构成:7人,审查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人。
关于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喜妹村土地灌溉工程的补遗澄清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第二款:财务要求。
原招标文件为: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现修改为: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原招标文件为:审查委员会构成:7人,审查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