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鉴于招标文件第6页“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与第38页“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标准”不一致,现予以澄清以第6页“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为准,第38页“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标准”应为:“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年限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得0分”。
2、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4月19日上午11点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改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11点30分止。
特此澄清!
贵州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