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方县对江镇对江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澄清通知
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办法中的第2.2.2评标基准价计算(2)投标人不超过T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将各投标人满足区间[0.92,T]的投标报价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超出[0.92,T]范围的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现修改为:投标人不超过T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将各投标人满足区间[0.92T,T]的投标报价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超出[0.92T,T]范围的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大方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