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禹谟镇协兴小学扩建项目施工招标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实施的“金沙县禹谟镇协兴小学扩建项目施工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件: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如上述注册证、执业证、职称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证明扫描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2017年第2季度。 |
现修改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如上述注册证、执业证、职称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证明扫描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2017年第3季度。 |
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此次变更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变更
2018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