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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都匀市剑江旱河段生态恢复与景观工程C1标段施工-答疑澄清

2018-03-12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贵州都匀市剑江旱河段生态恢复与景观工程C1标段施工


&nbsp是否延期: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nbsp澄清与修改的内容:关于贵州都匀市剑江旱河段生态恢复与景观工程C1标段施工招标及合同文件的补充通知各投标人:我公司代理的“贵州都匀市剑江旱河段生态恢复与景观工程C1标段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对招标及合同文件做以下修改:原招标公告中“三、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变更改为:三、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注:招标及合同文件中的相应资质条件均作相应修改。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