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传统村落生活污水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项目补充文件(澄清修改)1
各投标单位:
安顺市西秀区传统村落生活污水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施工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现作出以下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内容现修改为: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招标文件中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专业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项目,其工程量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招标人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3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1.5措施项目清单根据计价规范及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2、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2.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2.2最高投标限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当其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2.3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将最高投标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2.4 最高投标限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专业计算规范;
(2)《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估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