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汇川区松林镇丁台村松新公路至窝凼(赶村至窝凼)、庙林村湾的至七里坡以及新庄村正光至大元、新庄小学至香台通组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与标准第(4)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修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与标准第(5)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修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项“授权委托书”中“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修改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
凡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内容的请各投标人做相应调整
本澄清通知不影响开标时间。
特此通知。
招标人:遵义市汇川区松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赶村至窝凼澄清通知1.pdf |
| 赶村至窝凼澄清通知.pdf |
| [遵5203032018030337SG387]汇川区松林镇丁台村松新公路至窝凼(赶村至窝凼)、庙林村湾的至七里坡以及新庄村正光至大元、新庄小学至香台通组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