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废标,重新招标。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详细内容
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废标公告
我公司于2019年12月09日在贵中心组织招标的"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中标单位为"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放了中标通知书。"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及时与我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现经我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
普安县乾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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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摘要
普安县2017年盘水街道办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因中标单位未及时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