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情况说明
我公司代理的“贵州省遵义市赤水河河道(赤水河滨东路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52页(二)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修改为:
(二)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客观分值:满分20分)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以下素质及能力要求的,得18分。
二、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须知第33项评标委员会的组件,及47页评标办法中,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修改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2人以及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招标人在开标获取投标人名单后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特此说明!
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河河道河滨南路.pdf |
|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河河道河滨南路.pdf |
| [遵5203812018010049JL055]贵州省遵义市赤水河河道(赤水河滨南路段)治理工程监理.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