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县南开水库工程C2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关于台江县南开水库工程C2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因审核失误,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电子文档(电子光盘或U盘)文件统一为2份;
2、原招标文件34页附件八:
投标人对拟投项目履行职责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拟投入配置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若有幸中标后,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根据黔东南水发〔2015〕66号、〔2016〕44号文件严格执行现场签到考勤制度,及每人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22天,如违反承诺将严格按照黔东南水发〔2015〕68号文件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现在将招标文件34页附件八修改为:
投标人对拟投项目履行职责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拟投入配置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名)、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若有幸中标后,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名)、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根据黔东南水发〔2015〕66号、〔2016〕44号文件严格执行现场签到考勤制度,及每人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22天,如违反承诺将严格按照黔东南水发〔2015〕68号文件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近3年指2014年至2016年);(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指2014年至2016年)。
现在将招标文件第八章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修改为:(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近3年指2015年至2017年);(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指2015年至2017年)。
4、原招标文件第八章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原件的复印件:
序号 | 名 称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须提交原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3 | 资质证书(副本) | 原件或复印件 |
4 | 投标人《公告》中企业交易员为投标人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交易员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或《公告》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入黔省外企业或为《公告》中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在黔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任职证明文件、社会保险证明(另附一份供开标使用) | 须提交原件(针对企业交易员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投标人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情况) |
5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
6 | 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 |
7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员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1、人员身份与资格须与申请人《公示》一致 2、须提交原件 |
8 |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 |
9 | 安全人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10 | 安全人员、施工员、质检人员的水利专业关键岗位证书 | |
11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 |
12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人员、安全人员、材料人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和身份证 | 社保缴费证明明细须提交原件,除项目负责人、安全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外,其余人员身份证可为复印件。 |
13 |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任职文件、社保证明 | |
14 | 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 |
15 |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须提交原件作为评分标准,不作为否决条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1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 须提交原件作为评分标准,不作为否决条件 |
17 | 投标人配置到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的(如有)应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递交该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 | 无在建项目的不提供 |
18 | 法律文书(如有) | |
19 |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如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
20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其它复印件(如有) | |
21 | 其它 |
注:1、表列“原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 “企业法人公章”。
2、按上述表中备注要求提供原件,须提交用于核验的原件经本项目投标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后归还投标人。
现在将招标文件第八章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原件的复印件修改为:
序号 | 名 称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须提交原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3 | 资质证书(副本) | 原件或复印件 |
4 | 投标人《公告》中企业交易员为投标人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交易员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或《公告》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入黔省外企业或为《公告》中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在黔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任职证明文件、社会保险证明(另附一份供开标使用) | 须提交原件(针对企业交易员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投标人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情况) |
5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
6 | 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 |
7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员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1、人员身份与资格须与申请人《公示》一致 2、须提交原件 |
8 |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 |
9 | 安全人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10 | 安全人员、施工员、质检人员的水利专业关键岗位证书 | |
11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 |
12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人员、安全人员、材料人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和身份证 | 社保缴费证明明细须提交原件,除项目负责人、安全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外,其余人员身份证可为复印件。 |
13 |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任职文件、社保证明 | |
14 | 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 |
15 |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须提交原件作为评分标准,不作为否决条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16 | 投标人配置到本项目的主要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的(如有)应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递交该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 | 无在建项目的不提供 |
17 | 法律文书(如有) | |
18 |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如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须提交原件作为评分标准,不作为否决条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19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其它复印件(如有) | |
20 | 其它 |
注:1、表列“原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 “企业法人公章”。
3、按上述表中备注要求提供原件,须提交用于核验的原件经本项目投标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后归还投标人。
5、由于本答疑澄清通知发出时间离该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满足15天,所以该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以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改变。
招标人:黔东南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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