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剑江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答疑澄清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都匀市剑江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2条财务状况要求,由原来的“提供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 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变更为:“提供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 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特此说明 都匀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