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高坪河景观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4条 税金: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1% ,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1%。
现修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4条 税金:本项目计税方式为营业税计价。
本项目开标时间相应顺延至2018年5月16日14:00时,标室为开标五室。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工程量清单.pdf |
| 关于高坪河景观治理.pdf |
| 关于高坪河景观治理.pdf |
| [遵5203032018030352SG404]高坪河景观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