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习水县游客集散中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2 计划工期;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作如下修改:
一、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无要求
修改如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无要求
二、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高级职称(必须提供本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修改如下: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提供本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特此说明
注:原定开标日期不变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工程量清单.pdf |
| 澄清公告.pdf |
| 澄清公告.pdf |
| [遵5203302018040537SG606]习水县游客集散中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
| 澄清公告.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