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剑河县寨章320国道右侧加油站迁建场坪工程”相关事宜修改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拟建的剑河县寨章320国道右侧加油站迁建场坪工程,该项目经我单位研究决定为了减轻各潜在投标人的负担,
现对招标文件中3.4.1条投标保证金规定:本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整(人民币),现修改为本交易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其它未澄清的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剑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监督部门:剑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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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52262920180425010YSG001]剑河县寨章320国道右侧加油站迁建场坪工程.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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