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19﹞443号批准,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承包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承包项目招标
(二)项目地点:安顺市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四)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国有资金7303900.00
(五)计划工期:服务周期:本项目日常养护服务周期为一年(365日历天),养护工程为上级已批复或同意备案的项目,其施工工期按批复或同意备案文件确定。
二、招标范围
(一)该项目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服务模式):公路日常养护服务+已批复或同意备案的公路养护工程。(1)公路日常养护内容包括:全局管养区域内纳入市场化养护里程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绿化、养护站房、沿线服务区、保洁服务、清除零星坍方等。(2)养护工程内容包括:已批复或同意备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养护工程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要求:1.1资质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财务要求:(1)近3年(2016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 1。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份。1.3 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引用,应优先适用省公路局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2)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3)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结果,(4)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没有评价等级的,首次进入贵州市场的按照A级认定。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6、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公布的相应内容。。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专业,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或施工5年(含5年)以上。(2)技术总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及施工10年(含10年)以上。(3)安全总负责人: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4)桥隧养护工程师:桥隧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桥隧养护施工及管理工作3年(含3年)以上,具有桥隧养护工程师任职经历。。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省公路局不予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1-33529098;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44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2020-04-14 至2020-04-20,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05-06 11:00:00。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公路局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 | ||
| 联系人:谢晓露 | 该项目联系人:李博闻、王龙 | ||
| 电话:0851-33529098 | 该项目联系电话:0851-88579825、13628504857 |
八、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020年04月14日
文件预览: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周期一年)-4.14备案稿.pdf
两个养护工程设计图纸.rar
1、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查看“首页”-“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2、报名前请先找到首页右侧的快速导航栏,进入快速导航栏中“下载专区”下载所办理证书对应的证书驱动程序及签章程序。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从公告处预览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仅供浏览,若要投标,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购买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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