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实施“七星关区放珠小学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综合楼)”招标文件中原投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资料中,原:
(二)财务状况表
附: 1 、提供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2、银行资金证明原件扫描件;
3 、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提供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
报表 (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审计报告应盖有
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扫
描件。
现改为:
(二)财务状况表
附: 1 、提供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2、银行资金证明原件扫描件;
3、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提供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
报表 (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审计报告应盖有
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扫
描件。
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此变更内容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此次变更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