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金海湖新区旅游接待中心(金海湾度假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毕节金海湖新区旅游接待中心(金海湾度假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中“第12.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证明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均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项目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不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中第23.3条修改为“投标文件逐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章(或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招标文件中第25页“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4删除“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费成本分析及费用支出计划”的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七条商务技术评分细则“B.技术评分(二)、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中所有涉及到“提供原件”的无需提供原件,提供扫描件即可。
5.取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偏离表”。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时,延期至:2018年5月22日上午09:30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毕节金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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