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现更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条:
3.2.3 税金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0%,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0%。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工程,税金参照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更正为:
3.2.3 税金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1%,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1%。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工程,税金参照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更正第三章评标办法中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 2 提供拟派于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1个得2分,最高2分
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 2 提供拟派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1个得2分,最高2分
更改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 2 所有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得2分。
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 2 所有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得2分。
三、因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迟开标。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工程量清单.pdf |
| 澄清.pdf |
| 新建DOC文档.pdf |
| [遵5203262018050683SG766]务川县2018年大坪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