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和平至桃映(溪口段)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项和第二章总则1.4.5项内容: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现对上条款进行补遗说明: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故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只需公路施工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满足上条款的要求,公路施工贰级、叁级资质的投标人无需满足上条款要求。 附件:《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