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思旸镇大榕村新龙组土地复垦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申请人:
我公司代理的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岑国土治【2014】03号的岑巩县思旸镇大榕村新龙组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如下:
1、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报名时间”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预审公告报名时间”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符,以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时间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资格预审文件前附表第7.2.2澄清为:资格预审保证金递交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递交时间:2014年9月4日14时30分前。
特此澄清。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