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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威宁县公租房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18 发布人: 分类:变更公告

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由于拦标价审核推迟的原因,2012威宁县公租房项目招标文件需作以下修改:

1、原定于2012年 10月 12 日 9时00分开标,现更改为2012年12月19日9:30分;原开标地址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现更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东客站侧面),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顺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万元(人民币)递交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开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帐号:17710121050000418

递交时间:2012年12月 18 日16时 00分前。

2、原招标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201212 14日至2013 2 13

现修改为:

3.3.1

投标有效期

20121219日至2013 2 20

3、原招标文件要求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5 %。

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也应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现修改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 %。

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也应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4、由于时间的原因:原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原件)、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原件)、安全员(持上岗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等原件)、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持上岗证原件)在开标前10日(时间另行通知),在建设地点开标前现场会。(上述原件复印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比,有一证件不符者,作废标处理)。

(2)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带书面承诺书:无在建项目或者在建项目主体已经完工的,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2天。如有在建项目主体已经完工的,提供主体分部验收报告。

不按时到场验证和开现场会和交书面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提供有效的三大认证体系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机构网上查证,交评标委员会认定。

取消以上几条规定。

特此通知!

威宁苗族彝族回族自治县房产事业局


毕节市南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