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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龙场镇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4-23 查看 4 次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贵州正元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贞丰县龙场镇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4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5202400024A001001

标段(包)名称:贞丰县龙场镇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正元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 2024-04-22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十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卓财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94.67 报价: 4898297.21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房屋建筑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 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市政工程应当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王志权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 (建造师,下同) 资格:(1)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 (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 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6.77 报价: 4898471.95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房屋建筑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 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市政工程应当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张兴用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 (建造师,下同) 资格:(1)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 (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 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桓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5.18 报价: 4900395.45
质 量 要 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房屋建筑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 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市政工程应当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龚文金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 (建造师,下同) 资格:(1)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 (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 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公 示 期: 2024-04-24至2024-04-2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贞丰县乡村振兴局(贞丰县生态移民局)

投诉电话: 0859-661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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