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通组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石阡县通组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第1号澄清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就《石阡县通组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澄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澄清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1、问:招标文件“P22-附件1-3 诉讼和履约- 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起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P48-(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并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及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函原件。”联合要求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但经我司派员前往项目所在地、公司住所地检查机关职务犯罪部门咨询得知,全国检查机关均已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请问针对招标文件该项要求,投标人该如何响应。 答: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及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证实,相关部门确实已停止办理该项工作,故取消招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要求。 招 标 人:石阡县佛顶山交通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