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高新区2018年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各投标人: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2日发布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高检院于2018年8月2日已关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网系统。 鉴于《铜仁高新区2018年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所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现根据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知,取消此条款;如投标人已在此前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已密封投标文件,可不用更改。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故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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