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招标
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具备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修改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投标人承诺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项目负责人资历: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证计2分;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计4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历: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及中级职称证计2分;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及高级职称证计4分。”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本项目需配备给排水、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人员”。修改为:“本项目需配工程地质、岩土工程、水文地勘专业人员”原“注册造价工程专业人员附注册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删除。原“以上其他主要人员全部配备齐全另计4分”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石阡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