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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城区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17-11-06 发布人: 分类:变更公告

独山城区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是否延期: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原招标文件74页“六、项目负责人简历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表”中内容为:注:1、附首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以证书所署单位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为准。现变更为:注:1、附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如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以2017年8月-2017年10月任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凭证为佐证(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如需提供职称证的,与上述变更后要求一致)。其余不变。如招标文件有与上述不一致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