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
 是否延期: | 是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各投标人: “惠水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招标文件第7页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及第30页资格评审记录表中第9条银行资金信用现更改为:提供银行出具的600万元或以上授信证明;或提供600万元或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出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均可,扫描件彩打后装入正、副本,原件中标后备查。 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11月21日10: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