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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枧槽冲水库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17-11-07 发布人: 分类:变更公告

龙里县枧槽冲水库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是否延期: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经研究,对《龙里县枧槽冲水库工程建筑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作如下澄清:一、问题1:(1)招标图纸:大坝填筑形象进度图(图号:LL-JCC-C-SZ-08)第一个枯水期第一年12月中旬~4月完成大坝1130.00m高程以下部分坝体填筑施工并达到第一个汛期度汛要求,与实际工期有矛盾。回复: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照本项目招标设计技术文件上的工期要求相应顺延,总工期为24个月。二、问题2:(2)招标及合同文件P115工程或费用名称中的第三部分:(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应该调整为:(第四部分:金属结构安装工程);请问是否需要调整?回复:P115“第三部分: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更正为“第四部分: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三、问题3:(3)招标商务文件P165页(十、原件的复印件)中第11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2 人)、材料员、造价人员的身份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备注中“须提交原件核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中身份证原件由于都是本人携带且此项涉及人员较多,能否在开标时不提供身份证原件,只在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扫描件? 回复:按招标及合同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