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博辰合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盛瑞木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兴义市林木全产业链加工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9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120250003A6001001
标段(包)名称:兴义市林木全产业链加工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贵州博辰合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盛瑞木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09-12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二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87.88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标准计算下浮3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规定计取,费率为100%。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陈贵文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21202201746 |
工 期(天): | 73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展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66.35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标准计算下浮3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规定计取,费率为100%。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田维波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20202115575 |
工 期(天): | 73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智诺建设有限公司 | ||
总 分: | 65.15 | 报价: | 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标准计算下浮3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规定计取,费率为100%。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质量技术监督站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杨胜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6201700995 |
工 期(天): | 73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公 示 期: 2025-09-13至2025-09-1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3344308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