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赤水市自来水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给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招标人 | 赤水市自来水公司 |
代理机构 |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2年5月30日09:00时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台州中昌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 |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 |
商务分:总分:94.24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
报价:4689628元 | |
业绩名称: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 |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 |
商务分:总分:93.02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
报价:4690599元 | |
业绩名称: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 |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 |
商务分:总分:92.43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
报价:4638800元 | |
业绩名称: | |
公示期 | 2012年05月30日至2016年06月1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