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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白镇东大街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9号楼

2012-10-22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南白镇东大街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9号楼

招 标 人

遵义县县城(南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

代理机构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22日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99.98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崔建军

报价:38832125.94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99.97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 白秀玲

报价: 38837218.9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99.85分

得票数

项目经理:肖阳和

报价:38815495.65元

公 示 期

2012年10月22日

至 2012年10月2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