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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二里乡市政道路工程(三标段:兴隆集镇道路)

2013-04-1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习水县二里乡市政道路工程(三标段:兴隆集镇道路)

招 标 人

习水县二里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11日9:0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9.6

技术分 2

10.4

技术分 3

12

技术分 4

13.3

技术分 5

10

商务分

71.32

总分

92.38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沈秋香

报价:7709030.57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7.8

技术分 2

9.5

技术分 3

9

技术分 4

9

技术分 5

9.1

商务分

68.47

总分

87.35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魏忠涛

报价:7755799.21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4.8

技术分 2

5.8

技术分 3

8

技术分 4

5

技术分 5

6.2

商务分

66.11

总分

81.5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张魁

报价:7786978.3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3年 4 月11 日

2013年 4 月 13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