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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工程第一标段(室内装饰及配套工程)

2012-12-15 查看 13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绥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工程第一标段(室内装饰及配套工程)

招 标 人

绥阳县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6日9:3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技术分 1

8

技术分 2

11.1

技术分 3

9.1

技术分 4

12.4

技术分 5

7.6

商务分

36.70

总分

55.65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伍昱

报价: 1741926.77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淇玲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8.9

技术分 2

9.8

技术分 3

8.7

技术分 4

12.1

技术分 5

8.3

商务分

36.27

总分

55.2.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喻关飞

报价:1742894.86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8.5

技术分 2

9.4

技术分 3

9.4

技术分 4

11.6

技术分 5

8.8

商务分

35.46

总分

55.00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罗永波

报价:1744880.25 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2年12月7日

2012年12月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