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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遵义市救助管理站、遵义市反家庭暴力避难所工程建

2012-12-23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遵义市救助管理站、遵义市反家庭暴力避难所工程建

筑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遵义市救助管理站

代理机构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分

18

商务及技术分

72.93

总分

90.93

报价(人民币)

14400006.23元

项目经理

陆建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分

18.91

商务及技术分

70.78

总分

89.69

报价(人民币)

14521009.89元

项目经理

陈亮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分

18.68

商务及技术分

70.85

总分

89.53

报价(人民币)

14520001.14元

项目经理

周清华

公示期

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