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南州委党校(黔南行政学院)新校区(图书馆和体育馆)装修工程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中共黔南州委党校( 黔南行政学院) 新校区(图书馆和体育馆)装修工程 -答疑澄清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的“中共黔南州委党校( 黔南行政学院) 新校区(图书馆和体育馆)装修工程 ”原招标文件中: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款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1%,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1%。现更正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0%,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12时00分,现更正为2019年01月03日12时00分。3、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中的1.1.2 中1.银行资金证明不低于120万元/天,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更正为:1.银行资金证明不低于120万元/天,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5日。4、工程量清单有误,请自行下载。特此澄清贵州弘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