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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2013年廉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

2013-03-1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余 庆 县 2013 年 廉 租 房 建 设 项 目 一 标 段

招标人

余 庆 县 海 纳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代理机构

四 川 成 化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标时间

2013年 3月 6 日上午09:30分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源宏建筑装璜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0.24分

商务分:84.97 分 总分:95.21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祝正强

报价:9395113.1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仁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8.55分

商务分:84.93 分 总分:93.48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陈华水

报价:9397463.1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8.17 分

商务分:84.91分 总分:93.08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阮钜忠

报价:9393233.18元

公 示 期

2013年 3 月6 日至2013年 3月 8 日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