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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桥梁迎交通流护栏端头专项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7-12 查看 0 次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桥梁迎交通流护栏端头专项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桥梁迎交通流护栏端头专项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黔高管[2020]8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通行费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切实提升贵州省高速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好“营运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及2020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暨养护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桥梁迎交通流护栏端头专项排查及治理工作的通知》(黔高管(2020)80 号)的要求,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所辖杭瑞高速(大思段、思遵段)、蓉遵高速(仁赤段)、江习古高速(习水段)、仁望高速(仁怀段)、纳兴高速(晴兴段)、印习高速(务正段)、仁望高速(安普段)、安顺绕城高速及余册高速(独罗段)等高速公路开展桥梁及路基迎交通流护栏端头专项处置工作(详见评估报告)。

2.2招标范围:本次护栏排查共包括五个营运管理中心,9条高速,共计调查约4573处护栏,对不满足要求的护栏进行提升整治,包含前期排查、施工图设计、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单位要求同时具有:①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②设计资质: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比率大于1,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该单位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 5、(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施工投标专业为交安工程专业,设计投标专业为附属工程专业。 (2)投标人信用等级的引用原则: 联合体投标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以非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以设计信用等级和施工信用等级中最低的为准。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 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 C级对待; D. 发生直接定为 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最新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的查询记录。。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该单位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07-13 09:00至2021-07-20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0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交易中心地址)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蟠桃大厦19-2
联系人: 李女士联系人: 宋怡
电话: 0851-82212909电话: 132085146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07月02日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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