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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镇环境整治及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管理

2013-03-11 查看 2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茅台镇环境整治及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技术1 ? 技术2 ? 技术3 ?
技术4 ? 技术5 ? ? ?
商务分 ? 总分 74.97 ? ?
报价 2640.42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技术1 ? 技术2 ? 技术3 ?
技术4 ? 技术5 ? ? ?
商务分 ? 总分 56.93 ? ?
报价 2705.72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技术1 ? 技术2 ? 技术3 ?
技术4 ? 技术5 ? ? ?
商务分 ? 总分 50.41 ? ?
报价 2705.72万元
公示期 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2月28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