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赤水市污水管网二期(甲子口沿严家河至万鲢路)工程 |
招标人 | 赤水市自来水公司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3年2月26日9:30时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9.91 商务分:84.80 总 分:94.71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捌拾柒万玖仟捌佰叁拾陆元肆角贰分(¥:8879836.42元) 项目经理:王湘桥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0.54 商务分:81.77 总 分:92.31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捌拾柒万捌仟玖佰伍拾叁元贰角陆分(¥:8878953.26元) 项目经理:明俊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重庆市佳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9.57 商务分:79.13 总 分:88.70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捌拾玖万捌仟陆佰肆拾壹元贰角捌分(¥:8898641.28元) 项目经理:袁建忠 |
公示期 | 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2月2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