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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概念设计

2013-03-1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遵义市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概念设计

招 标 人

遵义市城乡规划局红花岗分局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月25日14:3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技术分 1

65

技术分 2

70

技术分 3

60

技术分 4

65

技术分 5

60

商务分

17.5

总分

84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曾垂稳

报价: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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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科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50

技术分 2

60

技术分 3

45

技术分 4

55

技术分 5

50

商务分

9.10

总分

63.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隆万荣

报价: 135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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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

技术分 1

40

技术分 2

55

技术分 3

40

技术分 4

45

技术分 5

40

商务分

9.10

总分

52.85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田志伟

报价:135万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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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2013年1月31日

2013年1月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