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致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 “ 4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相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单位)。” 修改为: 4、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相应工程施工专业资质的单位) 。请各投标人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特此说明!
贵州华龄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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