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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高坪镇新黔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四标段施工招标

2013-07-0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汇川区高坪镇新黔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四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国家级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黔棚户区改造项目部

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28日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3.79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万学年

报价

54,218,688.47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3.03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姜声涛

报价

54,301,450.54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0.30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杨淑琼

报价

54,069,195.12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3年7月1日

2013年7月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