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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

2013-07-02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仁怀市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

招 标 人

贵州省仁怀市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28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74.49

总分

93.85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刘国忠

报价

10441023.45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68.40

总分

88.24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肖阳和

报价

10568007.27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67.89

总分

87.6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白秀玲

报价

10282020.48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3年7月2日

2013年7月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