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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013-05-14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招 标 人

绥阳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13日14:3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航天江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80

技术分 2

79

技术分 3

72

技术分 4

75

技术分 5

71

商务分

18.41

总分

93.81

得票数

首席注册建筑师:黄滨

报价:71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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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建筑设计院

技术分 1

74

技术分 2

73

技术分 3

66

技术分 4

69

技术分 5

67

商务分

14.41

总分

84.21

得票数

首席注册建筑师:宋小平

报价: 715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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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72

技术分 2

71

技术分 3

65

技术分 4

69

技术分 5

68

商务分

13.41

总分

82.41

得票数

首席注册建筑师:王赤

报价: 715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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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5月1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